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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建筑物中,业主共有部分包括哪些?
发布时间:2021-08-11

小区建筑物中,业主共有部分包括哪些?

导读:最近,很多邻居向小宝反映了诸多疑问,如:业主的私有部分究竟包括哪些?公摊面积又包括哪些?小区学校的产权属于谁?道路和绿地都是业主共有的吗?……带着这些疑问,小宝来给大家解惑啦,希望对邻居们有所帮助!

什么是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?


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,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起码有以下两个条件:


1. 不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(如:业主的住宅用房、商业用房和经营性用房);


2. 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(如城镇公共道路、城镇公共绿地等),也不属于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、设施(如需移交使用的公建配套用房)等。


共有部分的特点是:全体业主共同使用、共同拥有,但实物不能分割。


 共有部分简单举例如下:

1)建筑物的基础、承重结构、外墙、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;

2)通道、楼梯、电梯、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;

3)消防、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、设备;

4)小区内的道路、绿地等部分。


▶ 业主在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时,一定是基于业主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而合理利用,并且不能违反法律、法规、管理规约,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

最近,有邻居向小宝反映,小区内部分业主将私人物品(鞋子、鞋柜、单车、电动车等)摆放在公共区域内(消防通道   下同),有部分物品甚至堵在了消防设施前(含强电井、消防栓、消防楼梯间),如果发生火情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

图片

实拍图


以上不文明的行为不仅仅造成了安全隐患,也侵占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宝翠园小区临时管理规约》等法律规章的约定:


1、小区内禁止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;

2、物业存在安全隐患,危及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,责任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隐患;

3、不得在楼梯、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放置杂物,以保持通道通畅。

4、业户不应将电动车、单车停放在安全出口、楼梯间、疏散通道、大堂等部位。


鉴于此,龙洞派出所、育龙社区居委会、物业服务中心提醒有以上行为的邻居:


1、请您自行整理以上物品,并搬回自己的房间内存放;

2、对于严重堵塞消防通道的单元,龙洞派出所、育龙社区居委会、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将上门向该单元的业主派发整改通知书,限期清理,限期不清理的,派出所将依法作出处理,物业服务中心会在小区内公示,甚至会作为废弃物清理出各栋楼宇;

3、请将单车、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指定停放位置,电动车不可随意在公共区域充电。


为了维护小区居住环境,为了小区的消防安全,请邻居们互相监督,不要为了一时方便,而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,共同遵守《小区临时管理规约》,物业的工作离不开邻居们的支持和配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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